2013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量化总成绩通知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招生信息网 阅读:1764 次 日期:2013-05-07 1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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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量化管理办法》,报考(调剂)我校的449名考生于4月19日至23日,参加了我校组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环节,现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布。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量化管理办法,现将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成绩认定

调剂至我校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联考成绩计算。从法学各专业调剂至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由于初试试题命题、阅卷的差异性,导致初试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初试成绩按315分计算。

二、招生名额及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我校2013年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30人(含8名推免生),其中自费研究生70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170人(含8名推免生),其中自费研究生54名。复试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和计划内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确定原则按照复试量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序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优先)。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

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核算办法,按复试量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自愿签订《西北政法大学自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愿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请各位考生根据各自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并保证入学后按时缴纳学费,按期完成学业。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西北政法大学二○一三年 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量化表(第一志愿)http://fashuo.nwupl.cn/Item/69.aspx

西北政法大学二○一三年 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量化表(第一志愿校内调剂)http://fashuo.nwupl.cn/Item/69.aspx

西北政法大学二○一三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量化表(第一志愿)http://fashuo.nwupl.cn/Item/69.aspx

西北政法大学二○一三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量化表(第二志愿)http://fashuo.nwupl.cn/Item/6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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