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是同济大学与丽水市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丽水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科研人员 | 专技岗位 | 2 | 中药学、生物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植物学, 运动人体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报名地点: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丽水学院东区17栋)。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连同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5月24日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tongjils@126.com。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297709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
2013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来源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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