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五楼大会议室。
三、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入围面试考生: 应新伟、温金星、胡伟次、温正统、
王大御、朱伟峰
五、注意事项:
1、入围面试考生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需提前30分钟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场,逾期不来视为放弃。
2、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3、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4、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谈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5、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6、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7、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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