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划审批管理提供人才支撑,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我局二级机构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引进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职位及人数
专业学历职责人数
土木、建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规划审批、规划研究及管理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程序及相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方式(报名人员数与录取职位达到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主要是从政治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
3、考察。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牵头组织进行考察。
4、讨论与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由市规划局党组进行集体讨论并决定最终人选。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15日17:00止。
2、报名地点:株洲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312室)。
3、报名要求: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负责。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暂行)的通知》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7】202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实施。如果体检出现不合格,从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替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资格复审及公示
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复审合格后对新引进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工作监督
为确保此次考试录用客观公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纪检检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28680178(市纠风办)
2868108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668851(市规划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22668852(市规划局人事教育科)
双休日:13973307792
株洲市规划局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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