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直接考核招聘泸县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泸县直接考核招聘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泸县直接考核招聘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17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5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泸县畜牧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90784。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泸县直接考核招聘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