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体检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时考生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①在职人员(含辞职、代理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除所在单位出据同意报考证明外,须经主管部门同意;辞职、代理人员(办过就业手续的)由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民营企业未办人事代理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在职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由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同意);③2013年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委培、定向、联办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院校同意)。
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人员名单于13日上午9:00起在连云港市公务员网(http:// www.lyghrss.gov.cn/default_gwy.aspx)公布。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相关费用400元(含统一项目的体检费、特殊检查体检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于5月17日早晨6:30前到以下地点集中:赣榆县考生到市人社局(新浦区朝阳东路1号)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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