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灵溪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在全镇范围内招聘交通协辅警10名,其中文职1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交通安全管理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强健,反应灵敏,有较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2.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CM以上,两眼裸视4.8以上,五官端正,灵溪镇内有住宿条件,退伍军人(文化不限)、有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21日
2.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溪交警中队(灵溪镇建兴东路54号)
3.联系人:陈希肖13867766651、68759086
4.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口头表达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笔试内容(100分):政治理论基础、时事政治、文学基础和应用文写作,该部分成绩按20%折算后计入总分。
3.体能测试(100分):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体能成绩套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每项成绩均占体能测试总分的1/2。该部分成绩按20%折算后计入总分。
4.面试(100分):按60%折算后计入总分。
5.附加分:持有C类以上驾驶证的加5分;退役军人(凭证件)加5分。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6.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按照招聘计划1:1.2进入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
7.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总名次予以聘用。
四、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岗期三个月月工资900元,经鉴定合格后享受养老保险等。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溪交警中队。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灵溪交警中队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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