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对护士的需求,根据我县人才资源发展相关规定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 | 护士 | 8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或助产 | 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各占实际聘用人数的50%。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中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中,中专学历的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3年5月1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才能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3年5月13日,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和嵊泗县有线电视台等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
2、报名地点:嵊泗县卫生局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育才弄2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技能测试和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013年6月4 日下午,进行基础护理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013年6月6日上午,进行护理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由县卫生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3974、508158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 泗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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