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胜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胜山镇政府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考指标
共14名。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户籍以2013年5月2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20日-5月2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由考生带有关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随带相关证明,到胜山镇政府组织人事办(镇政府大楼三楼306办公室)报名。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29日-5月30日到胜山镇政府组织办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63542765 联系人:童小央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每个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镇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人员,由综合成绩第一名者优选择是否到村工作。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按相关规定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招聘办法由胜山镇综合办负责解释。
胜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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