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城乡规划研究院系慈溪市规划局下属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市城市和区域规划的研究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为满足我院工作开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事业编制共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全日制“211”大学本科毕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副高级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专业范围: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城市规划与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经济、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区域规划、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风景园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或慈溪规划局网站(gh.cixi.gov.cn)下载并填写《慈溪市城乡规划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3年5月26日17:00前发到电子邮箱:cxsghjyjy@163.com。
(二)笔试
笔试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淘汰。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淘汰。
(四)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和慈溪规划网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经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员聘用后,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熊凯华
联系电话: 0574-63019955,13738812610
慈溪市城乡规划研究院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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