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勤岗位1名。
一、招聘条件
文秘处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妇女儿童事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2)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身体健康。(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个人简历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张。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19日;8:3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服务台(莲岳路165号,电话:5329563)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市妇儿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由妇儿中心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参加相关考试。
2、考试:市妇儿中心组织考评组,采取一定方式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履行岗位职能的能力考试。
四、考核
市妇儿中心对成绩前三名的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聘任办法
按我市有关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标准和聘任办法执行,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福利。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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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东省香洲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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