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央、省、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县机构编制部门的用编审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定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人员放宽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7、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3年5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永定县人事局流动调配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56509。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6月5日(双休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2、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
(5)报考费80元。
3、加分申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申请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5日)。
4、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永定县人事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永定县人事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组织:
招聘笔试由永定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A卷》,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