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关于区妇保院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2013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安排,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市秀洲区妇保院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8个岗位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详见《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社会人员学历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经历。社会人员须具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工作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止)。以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要求以《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2)、《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3)。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6)考试考务费40元/人。
2.社会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执业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或劳动(聘用)合同等(部分岗位特别注明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7)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8)考试考务费40元/人。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部分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计卫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23-24日8:30-16:30,嘉兴市秀洲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一楼秀洲区人才人力中心市场(嘉兴市洪兴西路1765号)。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3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人事科(嘉兴市新秀路351号大树花园3期18幢313室)。
(二)笔试。笔试时间定于6月9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并在相应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区计卫局根据招聘单位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由区计卫局会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网站(www.xzqjwj.gov.cn)、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站(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于24个月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直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除须提供报考人委托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外,同时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核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
5.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网站(www.xzqjwj.gov.cn)公布,招聘公告、聘用同时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82721485、82770001。
附件:
3.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公务关系回避表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公务关系回避表》来源于嘉兴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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