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共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范围记录;
2、综合执法队协管员1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专业不限;
3、流动人口协管员1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女性,身体健康,专业不限。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5月21 日下午5点(双休日除外),联系电话:63891377。
2、报名地点:顺溪镇党群办(顺溪镇政府大楼3005室)
3、报名要求:
(1)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填写好顺溪镇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顺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招聘,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笔试,按1:2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者按笔试成绩优先),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依次替补。
六、福利待遇
1、年薪2-3万,享受五险。
2、未尽事项,由顺溪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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