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调整,现公开向社会招聘5名安监协管员(分配到镇安监所等单位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平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平阳县)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5.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专业或研究生学历学位给予笔试成绩5%的加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二(原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咨询电话:63882961,联系人:陈丽娟。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点报名点,填写《安监协管员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写作,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考书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取1:2比例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四)试用期2个月。
四、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1.试用期考察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所需镇安监所等单位工作。201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应凭毕业证书签合同,若到期未有毕业证书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的年工资福利(保险)不低于30000元。
3.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镇安监所具体负责,考核由县安监局统一实施。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安监局。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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