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网 阅读:657 次 日期:2013-05-20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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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2013年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报考博士生:初试总分180分,外语单科40分,业务课单科50分。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160分,外语单科30分,业务课单科40分,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的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时间:原则上在2013年6月1日前

复试的内容:所报考专业综合知识

复试方式:口试

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及复试地点待确定后由报考院系通知各上线考生。复试方案将陆续在本网页上更新。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三、录取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录取。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3年6月底。

各专业复试录取情况请按录取审批表的格式填写。

附件:港澳台录取审批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港澳台录取审批表.doc》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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