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 具备教师资格(除职高专业课岗位外)。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平阳县生源或户口和档案在平阳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户口和人员身份确认时间截止2013年5 月31日,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考生户籍不限,面向全国招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全民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部门办理过辞退、自谋职业人员;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 月 10日0时 -2013年6月12日24时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在“教师考录”栏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吋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 6月13日—2013年 6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确认,确认后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现场确认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下载打印的《平阳县2013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3.应届生未取得以上有关证书的,学校要提供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7月15日前必须将相关证书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已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且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成绩合格,但未领到证书的对象,可以先提供认定机构的通过证明先报名考试,但7月15日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证书送到县教育局);
参加平阳县 考试的考生必须经平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确认,方能取得 考试资格。
(三)开考比例要求: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录用指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报名放宽到全国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要求: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可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专业可报考品德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四、报考岗位和考录指标
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 106名,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见附表。
五、考录的内容和范围
(一)笔试(100分)
1.考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小学岗位(科学、品德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品德岗位的考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4.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考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100分)。
(二)试课、面试(5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职高专业课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
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小学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50分。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
考试先组织笔试,后组织试课(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课、面试规程另行发布。
六、录用办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2比例进入试课(面试),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均进入试课(面试)。然后,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笔试成绩和试课(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总分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少数民族对象⑵学历高的考生⑶试课(面试)成绩高分者。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二)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考录指标,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组织体检。根据成绩总分按考录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录用指标缺额的,予以递补。
七、择业范围和办法
考录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考录对象落实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原则上实行到城镇学校见习一年的制度。
八、其他事项
(一)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学历、教师资格国家不承认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考试中发现作弊的,取消当年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考录资格。因此取消录用资格和录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造成岗位录用指标缺额,在公示期满前的,予以递补,在公示期满后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录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四)有关今年考录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考录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考录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本通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教育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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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13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确认表》来源于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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