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30名城管执法协管员。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报考所需的下列条件之一:
(1)漳州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部队退伍战士,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二、工作地点
漳州市城市规划区域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胜利东路漳州市委党校内);联系人:郑先生,电话:2961635。
(三)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40%、面试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7日,地点: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胜利东路漳州市委党校内)。
3、内容:《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可网络下载)。考试形式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论述题。请考生自带黑色水笔。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9日(星期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二)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
(三)聘用
1、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向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3、有参加体检但未进入考核的人员作为递补对象,今后遇报考职位有空缺,依次递补进入考核。
六、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月工资约人民币2000元(含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等保险),食宿自理。
2、本简章由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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