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5月8日公布的《乐清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启事》,现将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及笔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1、普通类岗位报名人数67人,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65人;
2、文秘类岗位报名人数21人,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19人;
3、文艺类岗位报名人数7人,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6人;
4、宣传类岗位报名人数1人,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1人;
符合初审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详情请登录)http://www.yqhr.com.cn/articles/87KOCCbNPW8=.shtml
二、招聘岗位数调整
根据招聘启事规定,专业类岗位文职报名人数不足其岗位招录名额3倍的,该岗位招录名额增加至普通类岗位文职招录名额中。因此,取消宣传类岗位招录名额,普通类岗位招录名额增加1名,共6名。
三、领取准考证
1、请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于5月23日(本周四)和5月24日(本周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乐清市公安局门卫处领取准考证。
2、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领取准考证的,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携带户口本和领证人身份证前来代领。
咨询电话:61570880
乐清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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