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县直机关幼教中心前身为县直机关幼儿园,是县妇联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下辖机关一幼、机关二幼和机关三幼等三所幼儿园。三所幼儿园目前均为省级示范性实验园和省优质园,拥有一流的硬件和师资,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是扬州地区为数不多的知名幼教集团。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中心将于2013年6月公开招聘优秀幼儿教师5名(女4名、男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热爱学前教育工作,有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活动组织能力。
3、具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教师可适当放宽专业)。
二、招聘方法
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参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专业考核。男女幼师分开考核,男幼师以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为主。女幼师考核分两轮,第一轮为幼教专业技能考核,第二轮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第二轮考核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如第一轮人数较多,则按考核分数取前8名进入第二轮考核。按两轮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体检合格后,正式录取(试用期一年)。
招聘过程将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3年5月20日起接受报名。
报名者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其它材料(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
2、考核时间:2013年6月20日(专业技能)、21日(教学能力)。
3、考核内容:
(1)幼教专业技能(50%):
弹唱(12分):在提供的曲目内现场抽取指定内容,准备5分钟后完成自弹自唱。有器乐专长的也可展示(自带乐器)。
舞蹈(10分):自备舞蹈(5分钟以内,舞种不限,音乐、道具等自备)。
绘画(12分):现场完成一幅命题画(自备水彩笔、油画棒、水粉等绘画工具,提供4K铅画纸,40分钟内完成)。有书法专长的可现场展示。
普通话(12分):两分钟自我介绍及按现场指定内容讲述一则幼儿故事。
书法(4分):依据现场提供内容书写(硬笔书法)。
(2)教育教学能力(50%):
独立组织一节教学活动,班级、活动内容自选。
四、人员待遇
所有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符合我园录用条件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等同我园同类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余元(男幼师每月比同等条件女幼师多300元),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第一学历为幼师本科学历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优异者待遇从优。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机关一幼园长办公室(县检察院对面)
报名时请携带各类个人材料及一张一寸近照。
电话:0514—88227758、0514-88223195、13852567890(王园长)
宝应县县直机关幼教中心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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