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常山县公开招聘 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学 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或常山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2.幼儿 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的: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且从教一年及以上;从教五年及以上教龄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特殊教育 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电子商务职业 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录用后承诺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大专学历限报小学,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儿教育。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570-5016926、5022908。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专科学历人员还要携带户口本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专科学历人员还要携带户口本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20元(每门40元,请自备零钱),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20分)
笔试科目:一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二学科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100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以初中、小学教材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面向新昌小学、新桥小学的定向招聘和男性幼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未达到2:1的,不予开考,其招聘计划数转入统招计划数进行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按学科招生计划数的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4人以上的按1:2参加面试,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3参加面试。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等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7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30分)两项;报考其他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一项(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上课,5分钟回答评委老师的提问)。在进入备课室时公布备课内容,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备课任务,然后到上课室上课。基本技能测试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3.加分(3分)。高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加3分,院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加分项分值100%计算,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得分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常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凭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社会人员,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有上述原因不予聘用的,均不作递补。
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05]290号)执行。
四、其它事项
1.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附件2《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并将报名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2.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常山县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4.本次常山县 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常山县教育网”上公布。
常山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csedu.com.cn/
县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附件: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03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浙江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