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乡镇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向县属部门正常流动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县属部门部分职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选调单位 | 选调职位 | 选调人数 | 所需要求 |
县属行政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乡镇工作5年以上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在编人员 |
县属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1 | 2 | 乡镇工作5年到10年 |
工作人员2 | 2 | 乡镇工作10年(含10年)以上 |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2008年5月24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四年连续考核称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4.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加分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报考时任乡镇中层正职的加3分,任副职的加1.5分;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加1分/年;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加2分,以后每工作5年再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的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单项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县级先进个人的加2分/次,当年获得同类奖项的以最高奖项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确定考察人员
笔试结束后,将各选调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与加分合成总分。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遇有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调配
考察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本人编制性质、各单位需求、考察结果及本人综合能力统一调配到相关单位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公开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3.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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