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3年越城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具体岗位与职数见《2013年越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越城区五街道(塔山、蕺山、北海、府山、城南)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 8∶30-12:00 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才大楼(市区稽山路161号)。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确定分值、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进入笔试程序,成绩不计入总分。(获得国家(省)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直接进入笔试程序)
(二)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加分:户籍与经常居住地均在报考街道的加1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加一分。
(四)确定最后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后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五)体检、考察
最后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后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以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自主选择岗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绍兴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ychrs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8317036,88376465,85124823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越 城 区 民 政 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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