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3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及名额:
材料工程:自定
电子与通信工程:自定
集成电路工程:自定
计算机技术:自定
三、报名办法
第一步 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要进行资格自审,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步 现场确认:在7月12日—15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三步 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应于复试报到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间约在201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实行全国统一联考。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