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杭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综合情况由本单位统一分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
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参加工作时间3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5、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检验检测、医药及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国家食品药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并具有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监督管理执法资格。
四、选调方法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9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者先下载报名表,相关报名表格可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人才港网站(www.hedarc.gov.cn)下载,填写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kfqwssy@163.com报名,截止时间5月29日下午5时。网上报名者接到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后,请于5月 28日至30日(9:00—18:00)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科(开发区6号大街银都商厦308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联系人:李军纪 联系电话:0571-89898559,13750813511。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任职文件、执法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在编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和2010年至2012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3)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开发区食药分局根据确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低于2人时,不开考。
(三)组织考试
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调用手续。
联系人:李军纪
联系电话:0571-89898559 13750813511
附:杭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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