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龙岗区文产办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网 阅读:680 次 日期:2013-05-29 15: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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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区编办及人力资源局核准,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龙岗区文产办)近日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1人。

(二)招聘条件:

1.为人公道正派、踏实肯干。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龙岗区本地户籍。

3.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Word、Excel等计算机软件的操作。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1)英语专业学历;

(2)有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实习经历。

5.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处理期内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原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岗位工作期间,有严重扰乱社会及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或违纪记录,被原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岗区文产办(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二楼206,咨询电话: 89558785)。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文凭验证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再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补齐)。

(三)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人力资源局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高于拟聘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拟聘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分数合格线由龙岗区文产办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由区文产办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经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区文产办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公告。

面试工作由区文产办自行组织。面试分数合格线由区文产办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具备优先录用条件者确定为体检及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且均不具备优先录用条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核人选)。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天后在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由区优才公司与新聘用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岗区文产办。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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