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公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公选村常住户籍的人员;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特殊条件见附表。
三、公选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点:
⑴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报公选办(乔司街道办事处三楼312室党务群团科),村在职三副班子成员直系亲属不得推荐。
⑵本人报名:由本人直接到街道公选办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经发现虚假情况,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4、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街道公选办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参加统一笔试。
(三)统一笔试
由乔司街道公选办组织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后一般按与选拔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测评对象。
(四)统一面试
由乔司街道公选办组织统一面试。
(五)群众测评
在街道公选办监督下,要求各测评对象进行竞职演讲,各招考村组织本村村民代表、部分党员、老干部对测评对象进行评议。
(六)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测评成绩15%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按与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若考察后无合适人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可取消该招聘职位。
(七)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按选拔人数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三天。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录用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后的待遇
1、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
2、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月报酬1500元。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通过民主选举进入村三副班子的,其全年报酬及福利待遇按相应职务的村班子人员标准发放。
3、此次公选聘用人员不享受区委办(2009)143号《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相关政策待遇。
公选办咨询电话:86291610
余杭区乔司街道“公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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