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主体已迁入占地1829亩的新校区。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又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研究生4053人。为使广大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进而更加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我校将继续举办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工作上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2.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或专科毕业者需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且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水平,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原则上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6月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报名手续
1.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详细填写该表,使用A4型复印纸打印。
(网址:http://yjsy.hebtu.edu.cn/SectionList.aspx?subFlag=1§ionid=19)
2.持已填妥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学院报名,交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彩色照片5张。
3.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持学院签章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办清交费手续后将加盖校财务处“收费专用章”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返送学院负责老师。
4.未办清交费手续者,按未报名处理。
五、收费标准
1.研究生课程进修学费每人9000元,报名时交纳。
2.申请硕士学位时论文指导与答辩费每人4000元,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一次性交清。
3.教材费、实验费及面授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正常学习,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课程学习与结业
1.学员7月15日到所报学院报到注册,领取“学员卡”,7月16日开始上课。具体教学安排等信息,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请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
2.学校将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要求安排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考试,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员卡”按时参加规定的课程学习与考试。
3.学员的考核成绩为日常考核(含考勤)和考试成绩之和,其中考试成绩占80%,日常考核成绩占20%。缺课时数累计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考试,只能申请补考。
4.学员因故不能正常参加学习者,须在“报名时间”之内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请假,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者,按旷课处理,所旷课程学习成绩为零分。
5.学员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准予结业,于2015年10月份颁发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七、申请硕士学位
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请参考:http://yjsy.hebtu.edu.cn/ShowContent.aspx?articleid=248§ionid=17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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