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金华人才网 阅读:832 次 日期:2013-05-31 1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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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03年转为公办,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506-2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奖励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专业能力面试: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专业能力面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综合素质面试:根据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若取得综合素质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的,招聘单位将按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四、体检、考核

根据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jhc.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2265016、0579-82265017

联 系 人:应老师、阎老师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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