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满足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补充紧缺岗位专业人才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1名,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技术岗位3名、水利岗位1名、建筑工程岗位4名、经济发展服务岗位1名,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项目管理岗位1名,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经济学岗位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宁波生源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宁波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其中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程项目管理、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的经济学岗位放宽到浙江生源;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户籍不限。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硕士以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需同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仔细阅读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
浙江大学报名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区011室,报名时间:6月5日 13:30-16:30;
同济大学报名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经纬楼第三会议室,报名时间:6月6日 15:00-17:00;
南京大学报名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教学楼219室,报名时间:6月7日 14:00-17:00。
报名时,提交正确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二,报考者下载后填写),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得到报名序号。
每个岗位最终报名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取消或核减情况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
审核通过人员,凭报名序号于6月17日-22日登陆慈溪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22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各5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3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入围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分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按规定不能报考。
3.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255、63938256。
监督电话:0574-63980624。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 2013年慈溪市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计划表
附件2: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慈溪人才网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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