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若干名。
要求: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懂烹饪、会做面点,有厨师证优先。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厨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履历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人电话:88927206 许女士
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14日止
报名地址:兰溪市人民法院310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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