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情况,我市对未招录小学语文岗位7人、幼儿园岗位3人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1、2011届、2012届、2013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2011届、2012届须具有教师资格证,2013届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的凡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且期满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为常熟籍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类别 | 报名日期 | 报名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 | 6月13-14日 |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 |
咨询话:0512-52774095、5270838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分别按小学、幼儿园学科进行报名,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小学岗位。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2013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婚迁对象还须持户籍证明、结婚证。
(2)2011届、2012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婚迁对象还须持结婚证。
(3)留学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书。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2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知识分小学、幼儿园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分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报考小学、幼儿园学科分类进行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 领证日期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 | 6月18日 | 8:30-16: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 |
3、笔试时间:
报考类别 | 笔试日期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小学、幼儿园 | 6月21日 | 上午8:30-11:00 | 见《准考证》 |
4、笔试成绩于6月22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幼教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进入面试的领取《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 领证日期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 | 6月 25日 |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街23号) |
小学、幼儿园学科招聘岗位均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审核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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