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平阳县水利局水电管理所、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昆阳水利管理所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全额事业编制)。
(二)报名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文秘1名:文秘等相关专业,并从事过相关文字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财务1名:财务等相关专业,并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文书1名: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或从事文书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4:30时。地点: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人:庄一平;联系方式:63721290。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平阳县水利局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符合平委发〔2013〕33号和平组发〔2012〕178号文件相关条件,在报名前应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2以上,如未达到要求,则选调指标相应减少或者不开考。
(三)笔试与面试。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1:2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笔试与面试后总成绩,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考察工作将抽调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按德、能、勤、绩、廉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审定。
(五)公示。在确定拟选调对象后,在平阳人才交流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应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期满后,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反应考生问题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由下一名递补。
本次选调的具体解释权归平阳县水利局。
平阳县水利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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