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数
招聘男性2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建德市户籍及常住人口;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志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能适应室外工作要求,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服从城管工作时间安排;
5、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各种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分;
7、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7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建德市城管局组织人事科(建德市国信路165号市城管执法局内, 咨询电话:0571-64114717)和城管大同中队(大同镇永平路25号旁原派出所,咨询电话:0571-64585595)。
(三)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报考人员需在现场填写《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份,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市情、时事、经济、法律、政治、写作、历史等。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建人字(2006)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等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按“建政办函(2004)81号”文件规定执行,若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七、聘用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大同镇人民政府和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建德市大同镇人民政府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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