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灯塔经济、事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部分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制约和影响着我市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为此,依据辽阳市《关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家重点大学和海外留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辽市委办[2008]8号)的规定,经辽阳市人社局批准,灯塔市市委、市政府决定,拟面向师范和医学院引进部分紧缺人才。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应届或3年内往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大学(包括211和985院校)第一批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届或3年内往届毕业生;
3、工作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普通院校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人才以卫计系统和教育系统急需的紧缺人才为主,重点是2013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拟引进名额为19名。
具体计划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按照辽阳市《关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家重点大学和海外留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辽市委办[2008]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办法是:
1、发布公告。由市人社局将审定后的引进人才计划,向相关院校(辽宁师范大学、牡丹江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医学院)发布公告,具体时间详见学校网站,同时在灯塔市电视台、灯塔市政府网、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2、自愿报名。毕业生志愿到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名或到灯塔市人社局报名。报名时2013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荐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自荐材料。
3、组织考核。由灯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根据生源情况,生源较少的,统一在灯塔市组织现场招聘会,生源较多的,直接到高校组织现场招聘会,进行面试或考核。
4、决定录用。根据招聘面试或考核情况,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签订用人协议,待学生毕业后办理录用手续。
灯塔市人社局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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