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等1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蓬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各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中仅注明了本、专科毕业生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专业方向须与附表中的专业要求相近或相关),其中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专业为准。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6月3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6:30(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蓬安县政府街132号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17)-860789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蓬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职称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带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需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符合国、省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报考者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组织、人社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缴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核定的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笔试科目按每人每科50元,面试按每人80元收取。个别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按缴费金额凭收费发票退还给该岗位的报考者,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出现缺考的一律不退费。
(六)准考证发放
参加笔试的考生,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6月2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顺序详见附件1(《蓬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首轮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先进行笔试的,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试人员。
笔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原参加招聘考试时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6月21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6)、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加分政策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三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报名处接收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拟聘用人员最低总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若最后一科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