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海事法院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覃明等2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8 : 00 - 12:00,下午 3:00-18:00 。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北海市北海大道179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北京路与北部湾路交汇处),可乘坐1、2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17日。
具体集中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3年7月初。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联系人:胡命乔
联系电话:0779-3238865 0779-3238869
18677943999
附件:北海海事法院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gxpta.com.cn/335/2013_6_7/335_6338_1370577782863.html
北海海事法院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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