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3年特岗 简章
来源:红河州教育局 阅读:29200 次 日期:2013-06-09 17: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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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红河州2013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2013年红河州为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石屏、河口、泸西、弥勒、个旧、建水、开远、蒙自等13县市设置“特岗计划”岗位1184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472个,小学教师岗位 712个。具体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13。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2012年、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2011年、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验证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3.验证办法:笔试结束后,我州将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验证时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云南教育网((http://www. ynjy.cn )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留复印件1份备查;(3)交半寸半身同底免冠近期照片4张(与报名考试时照片同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州级或相关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2.笔试科目:按应聘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分层次分学科进行闭卷考试。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初中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考试地点在建水县,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地点在蒙自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请于7月13日至7月19日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hhzrc.cn)打印。

6.评卷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在红河教育网站(http://www.jyj.hh.gov.cn/)和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上公布分数。

7.需查分者,到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登记和填写查分单,统一由州招考领导小组报省特岗办查分。

(二)面试及体检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初定各县市面试人员(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只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报经省特岗办审核确定后,在红河教育网和红河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名单以及验证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验证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红河州招考领导小组或县市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五、聘用办法

1.对经省特岗办批准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举报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2.8月下旬拟聘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有关政策

1.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办理(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录用为本地在编教师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未能聘用的毕业生,若南部六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所设学科岗位有缺额,本人愿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分数线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南部六县聘用。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证件材料发现有虚假、不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凡公告规定验证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考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监督。

八、其它

1.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县天马西路红河州行政中心C517室、C518室。

联系电话:(0873)3732150、3732149

附:2013年特岗 计划

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9日

2013年特岗 计划.xls(点击下载)

红河州2013年特岗 计划(在线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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