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资格,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补录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0571—85278490。
序号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1 | 339221160601 | 东北财经大学 |
2 | 339233037515 | 绍兴咸亨集团有限公司 |
3 | 339233070230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4 | 339233110715 | 浙江财经学院 |
5 | 339233380707 | 温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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