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13年特岗 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镇沅县2013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特岗 执行计划
2013年镇沅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7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20名(数学4名、语文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历史3名、体育2名、政治2名、音乐1名、美术1名、地理1名、英语1人),小学特岗教师27名(英语2名、语文6名、数学7名、幼儿教育5名、美术2名、音乐2名、计算机2名、体育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 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 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 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 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要求
1. 特岗 会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
特岗 会报名地点: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篮球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
2. 镇沅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3日
镇沅现场报名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79-5813451 联系人:罗静
电子邮箱:zyjyjrsg@163.com
3. 现场报名需要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到聘用时必须出示原件方可聘用)、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一式二份)。
4.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http://www.ynjy.cn)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5. 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
发放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笔试、面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面试前对报考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毕业生所持证材料的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同一岗位同一学科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审批、聘用
体检合格后,通过云南教育网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待遇
聘用后三年内的待遇按云南省特岗教师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在发出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 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3. 在招聘工作中,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4. 特岗 工作,在省、市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镇沅教育局督导室 0879-5815102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