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2010学年教师配置工作,确保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09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2009年以前已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尚在聘期以内的人员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医学岗位仅限于本县生源)。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09年8月6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09年8月1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其他
1.2009年8月5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09年8月7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09年8月11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09年8月13日上午公布总成绩。
5.2009年8月14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卷面分100分,占40%;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占60%),面试总分100分。
(1)公共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汽车应用与维修、医学、财务会计、心理学岗位者只考公共部分内容,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每人收取面试费200元。对持有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 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整个招考过程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八.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009年公开招聘 岗位及条件
岗位 个数 岗位条件及要求
华一中 数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限户籍
音乐 1
职业高级中学 计算机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汽车应用与维修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不限户籍
心理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不限户籍
医学教育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等专业,本县户籍生源
财务会计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限户籍
华三中 数学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政治 1
宁州镇 示范小学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体育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青龙镇 中心小学 语文 2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数学 2
英语 3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学前教育 2
盘溪镇 中心小学 语文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数学 1
英语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通红甸乡中心校 数学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本县户籍生源
英语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县幼儿园 学前教育 1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本县户籍生源
合计 27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