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药学院因工作需要,在校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一名。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应填写《浙大人才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附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ludonghai@zju.edu.cn。经资格审核后,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垂询电话:88208416(药学院)
88981879(人事处职工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
2013年6月9日
附:浙江大学招聘岗位一览表
应聘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数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药学院 | 实验教学中心 | 1 | 硕士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拥有正高职称,具有扎实的药学实验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为药学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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