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20人)
城管协管员20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高1.68米以上,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其它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以当地派出所政审证明为依据)。
三、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自6月中旬开始,到7月下旬结束,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印发《简章》,在网络和媒体上发布《简章》、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截止到6月21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石鼓分局406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下横街24号)
3、联系电话:0734-822635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索取或直接从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至6月27日(截止到6月27日下午5:30)。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其不足名额从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进行7天的预告和公示。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聘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聘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石鼓分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本《简章》由石鼓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最近更新(201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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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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