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3年拟录取博士提交录检补充材料的通知
来源: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阅读:853 次 日期:2013-06-14 16: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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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招办录检紧急通知,2013年拟录取博士生需提供以下补充材料,复试期间已提供的考生不需

要重复提交,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于6月15日前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1.直博生需提供本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2.硕博连读和应届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省外高校硕士、省内高校非学历硕士)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4.境外学历,提供留学服务中心报告。

请各位考生务必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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