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校长办公室公务小车驾驶员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校长办公室公务小车驾驶员岗位(非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共设岗位数2个。
二、应聘基本条件
凡校内外在职职工,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上述岗位的竞聘。
1.遵纪守法,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从事专职驾驶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连续10万公里安全行车无事故记录(以交警部门出具的安全行车证明为准),并具备基本的车辆维修及保养技术。
5.复员军人、中共党员、获各种奖励者、熟悉杭州市区路况者优先考虑。
三、聘任办法
1.应聘者根据岗位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志愿表》,并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16:00前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浙师大行政中心南楼129室,联系电话:82282388,陈老师)。
2.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考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人事处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2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人事关系与工资福利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标准为:基本工资:131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金,另按学校规定享受公里数补贴、差旅补贴、手机话费补贴、安全奖金等。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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