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平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与县财政局合署办公,代表县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平阳县国有企业集中核算中心为平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平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国有企业集中核算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额事业身份)。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机关或乡镇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5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5、仪表端正,身体健康。
二、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平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或在平阳人才网下载),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单寸照片3张到县财政局人教科329室报名(联系人:刘小鲁 联系电话:675635(纪委网) 付维专:63889829)。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不少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女性4人以上,男性10人以上),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规定要求的,是否核减选调人数,另行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公文写作等,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性别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将组织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经济类专业优先考虑。)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5、公示聘用。拟选调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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