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参公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2、仪表端正,身体健康;3、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4、系公务员(含参公)编制工作人员;5、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6、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 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县府餐厅6楼)。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介绍信、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平委发〔2013〕33号和平组发〔2012〕178号文件要求,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食品、药品、法律专业优先录取,否则另行加面试)接受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四)公示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3722178 0577-23811007
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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