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网 阅读:802 次 日期:2013-06-15 1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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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名称:北方工业大学

2.国标代码:10009

3.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4.邮政编码:100144

5.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6.办学性质:公办

7.学校隶属:北京市

8.办学层次:本科

9.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及俄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可招收英、日语考生,但其专业教学为零起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教学背景为英语。

(3).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5).具体录取方式:

A.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不区分院校志愿填报顺序,除此而外,按照考生院校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B.针对北京地区重点批次招生,学校将预留各专业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用于平行志愿考生录取。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原则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同样原则考虑其第三志愿,依此类推,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E.我校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比较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3~5分。

F.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凡录取考生入校后均需进行美术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将其调剂到本校建筑工程学院所属的其它专业学习。

G.我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科实验班)、电子信息工程(理工科实验班)2个招生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重点本科线上50分。

H.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A).按各省规定,凡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排队,选择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录取。

(B).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将首先以外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而后视文理科,分别参考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

(C).艺术类考生录取:凡达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具体规则为:

1.首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

2.按文理计划总数,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3.专业录取选择(合成)分数优先原则。

(D).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仅限棒、垒球运动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意到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及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I.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要求,该区采用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8802786

(2).传真:01088801376

(3).E-mail:zsb@ncut.edu.cn

(4).学校网址:http://www.n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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