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促进当湖街道经济社会建设,经当湖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并征得市民政局(社工办)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基本原则: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10名,男、女各5名。
三、招聘对象:面向当湖街道非农户口居民。
四、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2、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待人诚恳,吃苦耐劳,热心社区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社会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会电脑基本操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上(1985年6月17日以前出生)、不超过40周岁(197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及以上;
6、有社工专业资格证书者笔试加5分,退伍军人且是中共党员的笔试加2分。
五、实施步骤:
招聘过程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六个阶段,到7月底基本结束。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由市民政局(社工办)和当湖街道联合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测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社工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性别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由街道党委、办事处讨论研究,择优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签订聘用合同,不胜任的,不另行安排工作。
六、待遇享受:
按街道党委、办事处有关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6月17日--21日五天(每天8:30—17:00)。报名地点:当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当湖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楼604室,联系电话:85628025)。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有社工专业资格证书、退伍军人且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相关证明。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平湖市民政局(社工办)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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