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幼儿园:
为优化和调整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完善择优上岗的用人机制,推动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学校
实验中学 浦江四中 浦江五中 实验小学 浦阳一小
浦阳二小 浦阳五小 大溪中小 新华幼儿园 浦阳幼儿园
二、公开招聘的学科、人数见附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
5.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近三年(幼儿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应聘对象必须是近三个学年所任学科与招聘学校所缺学科对口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学校,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学校,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幼儿园)。
8.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年。
(二)目前在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2010学年以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以上的;
2.病假累计半年以上的;
3.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的;
4.体罚学生致残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违反县教育局两个禁令的;
8.参与赌博或违规家教的;
9.不服从组织正常调动造成后果的;
10.2012学年内受通报批评的。
四、应聘程序和要求
(一)教育局公布招聘学校各学科教师缺额情况。
(二)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愿到缺额学校应聘的教师,经原单位同意后,于6月17日9∶00至16∶00持《 报名表》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请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近三年(幼儿教师两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幼儿教师一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证明(所有复印件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各一份。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根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人员。
(四)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该招聘职位不开考。按招聘数1:3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五)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招聘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对象,并进行综合考核。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予以公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总分相同的,按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笔试分值、面试分值、综合考核分值分别为30分、30分、40分。综合考核的计分办法由各缺额学校制订,并于6月13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在浦江教育网上公布。
(七)县教育局党委根据笔试、面试及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八)根据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录用人员已聘任为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再保留,需要在录用学校重新参加聘任。
(九)录用时如发现与应聘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应聘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对已报名而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明显偏低的教师,县教育局将对其进行师德教育和岗位培训。
3.在招聘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4.招聘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如发现有不按考核办法计分或其他违规行为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并在学校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
附件:1.2013年部分学校缺额教师情况表
浦江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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